第(3/3)页 曹雪芹其实并不能算曹寅的亲孙子。曹寅生平只得一子曹颙,曾继承父衔,任织造之职。不多年,因病猝逝,康熙深怜曹家孤寡无依,眼看没有后人继承大业,遂下旨,命其侄曹頫过继为子,成为曹家第三任织造。这便是曹雪芹的父亲。也有种说法,曹雪芹为曹颙的遗腹子,但两种说法都无据可考。 曹頫继任时年纪尚小,经验不足,其职实由舅舅李煦监管。但到了雍正继位后,先是李煦以亏空库帑之罪被查抄究办,流放“打牲乌拉”,冻饿而死;接着曹寅的妹夫傅鼐(原是雍正做皇子时的侍从护卫),也于雍正四年五月被革职流放;然后是曹寅的长婿、平郡王讷尔苏,是年七月被革去多罗郡王,在家圈禁;至于曹頫一家,自然亦未能逃脱抄家的命运,于雍正五年被革职枷号,虽不曾伤及性命,却也“忽喇喇似大厦倾”,“树倒猢狲散”了。 ——上述四家,是否就是小说中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贾、王、史、薛”四大家族呢? 四家中,身份最显贵的就要算讷尔苏了。他是礼亲王代善的五世孙,而代善则是努尔哈赤长子、皇太极之兄,世称“大阿哥”,乃是历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因此,讷尔苏可算是真正的天潢贵胄,皇家血脉。 也正因为此,遂有人推测元妃的故事,即源于这位嫁给讷尔苏的曹家大姑娘。 然而这里有一个很简单的推理:倘如平郡王妃即元春原型,那么讷尔苏岂不成了皇帝?这不是谋反么?曹雪芹怎敢如此大胆?况且一个平郡王福晋的归宁,也远不如元妃省亲那样大的阵仗。曹雪芹尚不至于这样夸大其辞,“捡颗芝麻当西瓜”吧? 而曹家历史上既然没有出现过一个像元妃这样的人物,那么元妃的塑造,便只能是为小说虚拟了一个背景人物,同时又在她身上不自觉地寄托着某些历史真实的影子。 在第十九回中,宝玉于小书房撞破茗烟好事后,脂砚斋有一段很长的批文: “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不曾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奇传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于颦儿处更为甚。其囫囵不解之中实可解,可解之中又说不出理路,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至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余阅《石头记》中至奇至妙之文,全在宝玉颦儿至痴至呆囫囵不解之语中,其诗词雅迷酒令奇衣奇食奇玩等类固他书中未能,然在此书中评之,犹为二着。” 接着袭人回家来,百般激将,宝玉遂说出“我不过是赞他好,正配生在这深堂大院里,没的我们这种浊物倒生在这里。”脂砚斋虽又大发议论: “此皆宝玉心中意中确实之念,非前勉强之词,所以谓今古未有之一人耳。听其囫囵不解之言,察其幽微感触之心,审其痴妄委婉之意,皆今古未见之人,亦是今古未见之文字。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光明正大,说不得混账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恰恰只有一颦儿可对,令他人徒加评论,总未摸着他二人是何等脱胎、何等心臆、何等骨肉。余阅此书,亦爱其文字耳,实亦不能评出此二人终是何等人物。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 这两段批语离得很近,反复说明宝玉、黛玉这两个形象有多么难得,生平未见。脂砚斋不但从没有目睹过宝玉、黛玉这样的人,就是连想也想不到,解也解不得。 既然没见过,又怎能说雪芹就是贾宝玉、脂砚就是史湘云呢? 况且《红楼梦》原是由《风月宝鉴》、《情僧录》、《金陵十二钗》、《石头记》等三四部书稿穿插缀成。这样浩大的一个增删修订的工程中,尽管作者会不由自主地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补缀些真实的情节甚至人物,但又怎么可能是完整的自传呢?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