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既然定了情缘,自然要有信物。于是借宝玉之手,将琪官与袭人的汗巾子掉了个过儿,“红绿牵巾”,缘订三生了。 在高鹗的续书中,写宝玉出家后,袭人被兄长花自芳发嫁,委委屈屈跟了蒋玉菡,高鹗还给了两句诗做评:“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似乎很遗憾袭人没自杀殉情似的。 这表面看来与前文伏脉的袭人嫁琪官情节似乎很吻合,因此很多人以此为据,认为后四十回中至少有个别片段是曹雪芹原笔。然而这种吻合仅仅是个大框架,而落实到具体情节上,则全然驴唇不对马嘴。首先可疑的就是:那袭人出嫁和宝玉出家,究竟孰前孰后?顺序应该是怎样的? 庚辰本第二十回写袭人与李嬷嬷呕气,有眉批云: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原来作者曾经有那么五六回文章已经写完,且写到了家败后,宝玉沦陷狱神庙,茜雪前来探望等故事,而到了这时候,袭人与宝玉还有往来,故曰“有始有终”。 接着写宝玉从贾母处吃过晚饭回来,见袭人吃过药睡下了,怡红院众丫头各自寻热闹耍戏,只有麝月一个人在外间房里灯下抹骨牌,于是提议给她篦头消闷。这一段写得相当细腻传神,柔香暗生。而批语更是耐人寻味: “闲闲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这一段明明白白,写出袭人出嫁时,宝玉还未出家,并且身边仍有麝月伏侍。而且袭人嫁了蒋玉函后,还曾经供养过二宝夫妻,然后宝玉才“悬崖撒手”的。 可以为这一点做辅证的还有两条脂批,一是蒙府本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的回前批: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此回‘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文《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今只从二婢说起,后则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袭人、之宝玉,亦他日之袭人、他日之宝玉也。今日之平儿、之贾琏,亦他日之平儿、他日之贾琏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琏犹可救,他日之琏已不能救耶?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救与强无别也,甚矣!但此日阿凤英气何如是也,他日之身微运蹇,亦何如是也?人世之变迁,倏忽如此!” 这段批语不但为后文提供了惟一的一条完整回目,并透漏了个别主要情节:“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可见当“薛宝钗箴宝玉”之事发生时,袭人已经不在身边了。 这一回的故事,是说宝玉和袭人闹了点小别扭,故意不要她们伏侍,只是使唤小丫头四儿。脂砚在此又有一段夹批,再次逗漏后文: “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此宝玉一生偏僻处。” 再次说明宝玉是在娶宝钗为妻后“弃而为僧”的,而当时身边尚有“麝月之婢”,却没有了袭人。 但袭人虽已出嫁,却并不是一去不回头,而是和宝玉仍然通声气的,后面还有一回关于“花袭人有始有终”的情节,可惜文稿遗失,不能得见全璧。然而我们至少已经可以知道,袭人的出嫁非但是在宝玉出家前完成的,而且在两者之间的这段时间里,两家还曾有过一段共处的日子。“得同终始”或是“有始有终”是同一个意思,都指的是家败之后,袭人嫁与蒋玉菡为妻,却不忘旧主,接了宝玉同宝钗来家供养。 好一个重情重义的琪官,真不负了宝玉当初为他捱打后说的那句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 第(3/3)页